2016.05.24 原來國家的禍根在此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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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左營自治新村被軍方強制執行後的觀察;「國家縱容人吃人」,這已經不是一句隨隨便便的牢騷話,而是正在台灣真實上演的事件!

遭軍方強執的住民,沒有賠償,沒有安置,任由住民有家歸不得,只得到處流落,隨處寄居!軍方、立委多方夾殺,徹底落實了,司法抄家,掃地出門,一無所有的「懲罰條款」,為著土地的利益,政府索性扯下自己的尊嚴與臉皮,為匪為盜,藉由制定的法條,公然搶劫百姓!各位好好的想想;台灣有資格成為一個民主的國家嗎?如今人民可以用選票來選擇自己的政治選項,自然也有權利決定自己參不參加眷村改建,有哪一個國家,會因為住民不參加改建政策,就透過修法來剝奪他們居住的自由?!

強制執行,台灣依然存在的「白色恐怖」,那是不是等於說;某人哪天不去投票所投票,政府就可以直接註銷此人的投票權利呢?至此,想到呂秋遠律師之為文:跟政府「講理」是自找苦吃,此話意謂著政府根本是「不會講道理」的!一個法治國家本應該講法,然而我們的政府本身又不守法,很多地方總是自己違法在先,所以面對一個不講法、不講理的畜牲,人民真的沒轍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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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xorcista7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