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.05.07 該被還原的真相

金伯伯.jpg

眷村文化政策座談會更該聽聽這些被遺漏的聲音。

 

金英 金伯伯101歲,在他收到法院通知後,他的內心五味雜陳,有一天他笑著來找我說;老弟啊,您看我今天收到屏東地方法院寄來的通知,國防部把我告了!唉呀!想來,我在大陸上,曾親眼見到過兩次老百姓被掃地出門,只是萬萬沒想到,我在台灣活到這把歲數了,竟然也遭到了「掃地出門」。

在法庭外,他手中總是拿著一本很有歷史痕跡的小冊子,他告訴我,這本眷村管理守則中,小老弟您來看看,這上頭明明寫著,哪些情況下的行為,將被註銷眷村的居住資格,這裡面沒有一項規定說明我違反了什麼?他們憑什麼要趕我走!把我掃地出門!我一生清白,規規矩矩,卻不曾想,只因為我不參加改建,我竟然成了被告,進了衙門,我民國36年來台灣,就住在現在眷村的老房子直到現在,當年國家承諾讓我住到反攻大陸為止,若打不回去,國家承諾就地安置,讓我們合法居住,要我在此落地生根,小老弟啊,我住眷村到底身犯何罪?我糊塗啊,繞了一大圈,說穿了!國家最終還是蒙騙了我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xorcista7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