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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「在意」江國慶:10/10前,用10100份連署書,在「國慶」日表達對江國慶萬份思念


倘若國防部不加倍努力,求償冤賠金官司大概贏不了。換句話說,由國庫賠給江家的一億元,就會由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。這是什麼道理?陳肇敏他們為求破案立功冤死江國慶,卻要由你我支付一億元賠償金!


我們必須沉痛地指出:檢察官的理由都是十分牽強的!其中最荒謬的,莫過於檢察官對「因果關係」和「犯意」的解釋。


「軍法審判」加上「唯一死刑」的罪名,稍有常識的台灣民眾都知道,「自白等於槍斃」。但是,檢察官認為,「軍法審判系統獨立且沒有人可以控制」,所以,刑求逼供和江國慶的死,「沒有因果關係」!


結論.


國慶!國慶!


今年的國慶不叫雙十國慶!而是道道地地的「雙死國慶.」。


一死、冤死之良民無法含冤得雪。


二死、台灣司法早已沒有靈魂,大官判生,小民判死。有錢判生,無錢判死。


司法之前人人平等,倘若陳肇敏這群狗官能夠輕易的躲過司法制裁,那是不是意味著,以後的台灣,人人殺人,都可以獲得不被起訴的待遇!在我看來台灣的司法,不過就是一頭瞎了眼的「豬」,好人與壞人牠早已分不清楚,在牠的眼中,只有餵飼料的人而沒有好人與壞人。


 



如果我們沒能透過全民的力量讓殺人的狗官伏法,那就等於是我們全民默許狗官殺人是對的!高檢署如果沒有足夠的力量支持重新審理這樁案子,那讓惡魔無罪釋放的就是我們全民,我們放了他們,還得從我們的口袋裡幫他們付錢去賠償被害的家屬,我們絕不做無知的「死老百姓」!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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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xorcista7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